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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确了,3倍工资!
“五一”若在岗
加班工资这样算
“调休单”不可替代
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哦!
“五一”加班工资,这样算!
法律提示
五一放假5天里,5月1日(劳动节)这天属于法定节假日。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,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%支付加班工资,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。5月2日至5月5日是休息日,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,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%支付加班工资。
计算公式
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=加班工资的计发基数÷21.75×300%休息日加班工资=加班工资的计发基数÷21.75×200%❖(小时工资为上述计算结果÷8小时)
更多说明
✔21.75为月计薪天数。✔ 加班工资的计发基数,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:(一)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有约定的,从其约定;(二)双方没有约定的,或者双方的约定标准低于集体合同或者本单位工资支付制度标准的,按照集体合同或者本单位工资支付制度执行;(三)前两项无法确定工资标准的,按照劳动者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,其中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月平均工资计算。✔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。目前,绍兴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60元。“调休单”替代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
不合法!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第四十条、第四十四条及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》第十三条规定加班工资的支付分为三种情形
(1)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,支付不低于工资150%的工资报酬;(2)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,支付不低于工资200%的工资报酬;(3)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,支付不低于工资300%的工资报酬。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规定,一般情况下,用人单位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,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及征得劳动者同意后,可以安排职工加班,除休息日加班的可以安排补休外,用人单位应支付加班工资,因此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,应当依法支付加班工资,不能用补休方式抵冲加班工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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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班小布:季建明
资料:绍兴人社、人社部
绍兴市新闻传媒中心编发